...狼人篇-侵害者都是什麼樣的人? 性侵害知多少_強暴加害者....
   
 

加害者分析
依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之「台灣刑案統計」資料,民國八十五年。各級警察 機關查獲之強(輪)姦案件嫌疑人共1255人,其犯罪方式以徒手強制(佔38.88%)為最 多,其以為準強姦(佔32.19%),再期以則為以藥物迷幻(佔8.29%)方法遂其侵害。
強(輪)姦犯罪發生時間以夜晚七點至十二點最多(佔44.77%),其以為深夜零至 三點(15.69%),再其次為中午十二點至下午五點(佔13.97%)。發生地點則以住宅最多 (佔59.98%),其次為特定營業場所(佔13.40%),再其次為郊區(佔9.50%)。P> 犯罪嫌疑人之年齡12-18歲者最多(佔29.24%),其次為30-39歲者(佔19.28%),再 其次為24-29歲者(佔14.19%)。
犯罪嫌疑人之職業以無固定職業為最多(佔34.74%),其次為工、礦業者(佔31.5%) ,再其次以為學生(佔8.76%)。
在犯罪嫌疑人之教育程度上,以國中程度者最多(佔53.07%),其次為高中程度(佔 26.37%),再其次則為小學程度者(佔15.69%)。
加害者之類型
學者對性傷害類型之看法說明如下: (Amir. Gebhard. et al., 1950; Schneider, 1984; Gorth, 1979;許春金,1992)
(一) 愛米爾(Amir)之研究結果,認為強暴犯罪有以下兩種類型:
1. 突發性(explosive)之性傷害行為:此類型之加害者充滿對性慾望之衝動,當其 巧遇目標且有機可乘時便立刻下手;此類型者以種族間(out-racial)及陌生人 居多。
2. 計劃性之性傷害行為:此類型者對其犯罪行為會事先計劃,在所有加害者約佔 71%,以種族內(i nter-racial)及認識者居多。
(二) 吉柏哈德等人(Gehard, et al.)之研究結果,將性傷害加害者分為以下類型:
1. 性虐待狂者(sadists):此類型之性行為必伴隨暴力產生,否則無法獲致身心之 滿足,除有強烈之暴力傾向外,在潛意識中對女性懷有敵意。
2. 道德偏差者(amoral deinquents):此類型對女性並無敵意,只是採取以自我為 中心之享樂主義(egocentric hedonists),目的在於女性順服並滿足其慾求。
3. 醉酒者(durnken variety):此類型者認為被害者正在引誘他,或在酒後對女性 造成性傷害。
4. 突發性者(explosive):此類型者平常表現出循規蹈矩,但因某些情況及機會下 突然向女性做性攻擊行為。
5. 雙重標準者(doub standard):此類型者將女性分成好女性與壞女性,而對壞女 性產性性傷害及是合理行為且是被害者罪有應得。
(三) 史奈德(Schneider)之研究結果,將性傷害加害者分為以下類型:
1. 攻擊型:此類型者常對被害者施予攻擊,使被害者遭受明顯之外傷,性行為只 是加害者用以侮辱被害者之手段,此類型之強暴加害者常是被女性而施以報復 者;約佔所有性傷害加害者之20%。
2. 征服型:此類型對女性有強烈之征服及佔有慾望,以表現出勇者氣慨,他們認 為女性之反抗行為只是一種表象,事實上女性在心裡也渴望被強暴;此類型約 佔所有強暴犯之一半。
3. 虐待性:此類型之加害者以被害者之無助與痛苦來達到其快感與滿足,也可能 因手段不當而造成被害者死亡;此類型之加害者約僅佔5%。
4. 集體型:此類型之加害者大抵發生在青少年(14-21歲)階段,加害者可能只希望 在同儕團體中證明其勇氣、膽量與團隊精神,以維持其在團體中之地位;此類 型約佔加害者之5%。
5. 衝動型:此類型者常具有性衝動性格,且利用各種可能實施強暴之機會對被害 者加以性攻擊;約佔強暴加害者中之20%。
(四) 葛洛斯(Grogh)之研究結果發現,性傷害行為中常有攻擊(aggression)、性(sexualty) 、憤怒(anger)及權力(power)等驅力伴隨其中,性行為只是其需求與感覺之一種表 達方式,茲將其分類述之如下:
1. 憤怒型(anger rape):此類型者以性行為作為表達和發洩心中憤怒及痛苦之手 段,並藉由各傷害行為及言語侮辱傷害被害者,加害者常認為他被誤解、侮辱 或不公平地對待,唯有以強暴手段來疏解他的憤怒與不滿,並達到報復之目的 ;此類型者約佔40%。
2. 權力型(power rape):此類型加害者之主要動機是權力與控制,性行為之目的 並非在傷害對方,而是一種內心不合適感之一種補償作用,是一種表達其權威 及控制能力之一種表現,性行為只是要被害者臣服之一種象徵;此類型約佔55$ 。
3. 虐待型(sadistic rape):此類型者將性行為與暴力攻擊加以結合,他將憤怒與 權力轉化成性慾,享受被害者在行為過程中被折磨、痛苦、無助及求饒神精, 以變態性行為;此類型者僅佔加害者中之5%。
性侵害犯罪理論
一般探討性侵害犯罪之主要理論有以下四種: (Baron Straus, 1989;婦女政策白皮書 ,1995:250-1251;黃富源,1995)
一、 性別歧視論(gender inequality theory)
此論者大多為女性主義者,他們認為強暴(rape)是父權社會中之一種社會控制方 式,而現存之父系社會有利於強暴犯罪之產生,因父系社會體系下,社會刻意創 造出一個性別不平等之環境,使女性成為社會中之附屬地位,強暴及女性對強暴 之恐懼,使得男性以維持自身權力以超越女性,並進而使一個既存在性角色化制 度之不公平社會繼續維持下去。此外,克拉克及雷維斯(Clark & Lewis)之研究結 果亦指出,強暴最可能產生在將女性為男性「性的」以及「生殖所有物」之社會 中,男性為了維持其特權及強制執行其性權力,常會施以威脅及暴力形式。魯色 (Russell)則認為,男性之所以採取強暴行為,乃基於對女權運動及女性追求性別 地位平等希望之恐懼所採取之手段,用以維護男性自尊之地位(Russell,1980)。
二、 暴力容許論(legitimate violence)
此論者指出,二個愈贊成使用暴力以追求社會目標(如學校秩序及社會控制)之社 會,也愈容易將此暴力現象轉化到社會之其他現象中,亦即容許使用較多「合法 暴力」之社會(如家庭或性方面之課題),必然會產生較多之「非法暴力」行為。 如一個較常與死刑、體罰管教子女及學生做為威嚇及作為控制手段之社會,必然 較相反政策者有著較多之非法暴力行為,如殺人犯罪及性傷害犯罪等。
三、 色情傳媒感染論(pornography)
色情傳媒與性傷害之間是否具有關聯性,主畏論點有無關論、負相關論及正相關 論三種,茲分述如下:
1. 色情傳媒與性傷害無相關論
持此觀點者認為及至目前為止,並無明顯之證據足以證明性傷害行為與色情傳媒 間具有模仿、學習或促進作用,雖然他們並不否認某些色情傳媒可能對某些特殊 性傷害犯罪具有促進作用,但在統計上並無明顥證明其相關性,因而對色情傳媒 採取較寬鬆之檢審管制政策(Holmes, 1991)。
2. 色情傳媒與性傷害負相關論
持此觀點者認為,色情傳媒對個人而言,具有宣洩作用,他們指出,色情傳媒對 個體之性成熟與發展具有積極性之幫助,如許多持性教育開放者及心理治療之醫 師,便支持色情傳媒對某些性抑制者具有協助其過度性焦慮之功能,且色情傳媒 也可能具有性教育功能,使人在心態上減除性行為是一種罪惡之功能(Gillan, 1978; Dalla, 1982; Yaffe,1982)。
3. 色情傳媒與性傷害正相關論
持此觀點者則認為,色情傳媒對性暴力傷害具有正面學習、煽惑及助長效果,此 又分為兩派觀點:(黃富源,1995)
o 道德污染論
支持此觀點者大多為宗教家或道德家,他們認為色情傳媒會腐蝕男性之精神本質 ,引導男性性背離宗教教義,使其鬆弛謹守道德規範之意志,污染其精神生活, 更助長其縱慾、性濫交及頹廢墮落之性生活方式。
o 迫害女性論
支持此觀點者大多為女性主義者,他們認為情傳媒對女性而言,是一種生理及精 神上之迫害,色情傳媒之內容極盡物化、矮化及羞辱女性之能事,使女生成為被 宰制的工具,並強化男性在社會中主宰、主導與女性只是附屬地位之刻板化印象 ,此種色情傳媒當然對性傷害犯罪具有鼓勵及助長作用。尤其色情傳媒中散播性 角色偏執之觀念及提供對女性攻擊之示範,使女性深具被害感。
四、 社會解組論(social disorganization theory)
持此論者指出,社會變遷結果,新舊規範間之矛盾、衝突所引起之社會解組現象 ,傳統性機構(如家庭、學校、教會、鄰里等)之社會控制力逐漸喪失,社會產 生高犯罪率、高自殺率、高心理疾病罹患率、高失業率及流浪漢比率現象,而此 種社會解組現象愈嚴重之社會,容易產生暴力暴害之犯罪,同時也有較高之強暴率。
解釋性騷擾之理論
有關性騷擾之理論研究者較少,根據婦工會編印之「婦女工作白皮書」中,引述 幾位學者之觀點,茲分述如下: (Friedman, Boumil & Taylor,1992; Terpstra & Baker, 1987;婦工會;1995)
(一) 人格心理學理論
持此理論觀點者認為,性騷擾之所以會有如此強烈之性需求,去使用「權力」以 操縱女性,乃是在其成長之發展過程中缺乏父親庂良好示範,完全處於母親「權 力」下成長,則其無法建立正對異性之相處與舒發情感機會,亦即無法學習到正 確而合理對待其他女生之行為模式,結果有部分男性會將母親之不當管教視為隱 痛,內化在潛意識層面中,一有機會便對女性發洩出來。
(二) 社會心理學理論
持此派觀點者認為,傳統人類文化中常會強化男性對自己敏感及脆弱情感之壓抑 ,以期望表現出一幅男性氣慨,當此文化之要求達到極致時,一男性便無法感受 到其脆弱部分,此種男性極易將女性「物化」處理,無法體會當女性為人所凌虐 或騷擾時之真正感受,同時也不會停止自己對女性之騷擾行為。
(三) 組織心理學理論
此理論中有「儀式創傷」(fitual wounding)之觀點,此派學者認為,「儀式創 傷」乃男性進入社會時必須經歷生活之一部分,發生在一個男性彼此競爭激烈而 階級層系嚴謹之組織架構裡。此理論強調,當男性在爭取自己權位或建構自己之 生時,必須與同事或上級相互競爭,且常經歷被擊敗、被羞辱及被騷擾情形,當 這些人有朝一日得勢及坐擁權勢時,極易表現出自尊自大,對其下屬,不論男性 或女性均施予同樣之羞辱,此極易造成對女性心理上嚴重之傷害及騷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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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係由性侵害防治委員會授權提供